我的家族部落是加就夫蘭(Tjatjuvuran)頭目(mulaneng、qunevulj),本人(湯生泉)是取我祖父的名(mulaneng),祖母(Sauljaljui qunevulj女巫(pulingau)、祖父(mulanang)為內文社頭目家族(tjauvuuvulj ruvaniyaw)第三公子,所以祖父母為貴族頭目家族。
祖父個性有名的強硬彪漢,清朝時代在台東巴朗衛後方,savun的地方是清兵的營房,率十餘勇士突擊清兵三十餘人,虜獲槍械二十餘枝其名聲傳遍南排灣、日據時代均敢抵制清兵、日本警察,如日據時代祖父有五把獵槍,日本警察沒收部落所有獵槍,唯有我祖父的槍不敢沒收,因為敢率族人抵抗日本警察拒繳槍彈,造成轟動的南番事件。最後日本警察也不敢輕忽原住民頭目在部落的權勢,最後日本人以扶番政策推動接近部落頭目家族,以交友或與頭目家族通婚建立親情良好的關係,扶平對立關係。
一、家事:
我祖父母婚後繼承掌權Tjatjuvuran(加就夫蘭)頭目家族身份,其後代育有長子撒拉布樂(salapelj)是一個有權威性的年青人,曾任青年服務隊長,不幸還尚未完婚時,即因病早逝離開人間。次子羅吉(lulji)成人以後也未完婚續病逝,非常婉惜。叁子巴拉立莫(paljaljim qunevulj)與巴衣絲(vaise mauljep)結婚成家後生:湯生泉(mulameng長子)、湯春菜(hana ku長女)、湯國忠(api又名cikala)次男為其後代。
家族長女tjuku、qunevulj與tjuadr lsausau結婚,婚後育有楊菊花(aljui)、楊泰發(utjui)、楊菊連(kuliyang)、楊敬海(aljim)。
二、祖父mulaneng頭目:
我祖父個性悍、因為內文社tjauvuuvulj ruvaniyaw為頭目家族即以比較有個性,且婚後兩家族也都是頭目家族,加上此點家族更旺更強勢。據說祖父在任頭目時代管轄部落區域:巴達尹部落(Padain)、馬憂高部落(maljugan)、就戈馬立斯部落(tjuqmadris)、布里烏拉番部落(puliuljavan)、加就夫蘭部落(tjatjuvuran)為qunvulj頭目家族管轄區域(pinaljavaan)。
三、頭目管轄稅制及生態保育:
(一)當時頭目管轄區域稅制及自然保育均受頭目管制,如農作物收成小米100/10梱(leklekan)、抓到山豬或其他獵物右前腿(tjaqesip)為部落傳統對頭目的貢品。
(二)溪流管理區域:從嘎隆共ㄥ(galjugung)-衣尼路阿拉ㄋ(lnidrualan)-吉努惡不阿呢(tjinuepuan)溪流。
舊部落時代禁止毒魚,只能用手摸魚、小網及傳統捕魚工具如venelj eug、qaridaa、puami、sunerung,每年10至次年4月乾旱季配合活動選擇日期,由頭目率領各部落至溪流捉魚或分段然後分至各部落各家分享。
(三)五年祭草山社:五年祭(maljveq)全部草山社(tjaljdrvi ya)各部落會同至就拉都部落(tjuladu)五年祭(maljveq)活動,當時五年祭時5歲,在我的記憶因我的祖父是頭目所以有時跟隨在現場,場面很熱鬧,五年祭時擄獲戰利品均陳列載歌載舞。
(四)部落戰爭時期:
1、友好部落:內獅社、內文社、士文社、牡丹社、麻里巴、獅子
2、敵對部落:【南方草埔、丹路(sapediq):北方力里社、萬家社】。
(五)據說牡丹事件草山社部落均派勇士赴支援抵抗日軍。
【98.7.3楊新川採錄】